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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日落而息的生命


  汤山镇

来过这里的人都知道这地方四周多山,山脚孕育着一个又一个贫瘠的村子。下了官道,山路就不那么好走了,起伏不定,沟石丛生,呈现着不规则的形状。沿路的人们就在这种不规则中,重复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命舞蹈。

杀马特黑马刚出家门,精力充沛,中午的时候已经穿过靠山镇山城。接连过了五六个村子,在一处有着溪流的山脚歇了歇脚。

李财将杀马特马背上的东西暂时搬下来,拴马于树干,让杀马特黑马也休息休息,吃吃干草。李财自己也寻了一处避风的地方,靠着石头从包袱里取了二叔母陈氏烙好的煎饼,就着腌咸菜吃了起来。

阳光不是很好,有乌云渐渐逼近。这一处河道遍布干草,远处有牧童牵着一只大黄狗在赶着羊群回家吃午饭。大黄狗在羊群后面欢快的叫着,那些啃够了枯草的羊群摇着肚子,在这块寒冬大地上,满足的随着小主人回家。

吃过两张煎饼。李财又待杀马特黑马吃了会干草,复又重新将东西放在马背上,再一次踏上游历的路程。

寒冬时分。路上的小石块被冻脆了,杀马特黑马带着马蹄铁的蹄子踏上去。小石块就发出一声脆响,碎了。然后。杀马特黑马像是发现了好玩的东西似的,专门拣着有碎石块的地方走,就为了听响似的,马背上的李财就被杀马特这脑残黑马给颠的不行。

以至于,李财数次拉着缰绳才将杀马特这脑残马的不良习性给改了回来。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独自出门  独自出门,完全是由自己安排行程,经验不足,对路况以及前方并不了解,李财在傍晚的时候错过了一个山村,然后策马了七八里杳无人烟,看不到一个村子。

不觉间残阳已经落入西山了,把山梁烧得火一般的红,乌云也被烧的变了颜色。

放眼四望,山峦重重,看不到一点的生活气息,只有一条山路往前方蔓延,消失在远方。

杀马特黑马也累了,赶路也没有了力气,速度也放缓了很多,这让李财放弃了返回八里后的那个村子的打算。

李财骑在马上,往四周看去,山峦重重,正当李财失望的时候,看到了山路左侧大约五十米远的山脚下似乎有一个小房子,便下了马,牵着杀马特黑马下了山路,沿着一个几乎不可见的小路往小房子而去。

走近了,可以看出这个房子似乎是山间猎户暂时歇脚的简易房,由木材和茅草为主要材料,似乎和童生试路上被妖女若男劫持到的那个棚户有些像,但是这个似乎更好一点。

“请问,有人在吗?”

李财在门外,拱手大声询问。

并无人应答,李财又大声问了三次,仍旧无人应答。估计这个棚户应该有一段时间没有住人了,估计猎户也不常来这里。

李财牵着杀马特黑马走到门前,打开门闩推开门,里面还算干净,但也像是有一段时间没住人了。

李财将杀马特黑马牵进了棚户里,拴在了柱子上,然后将马背上的东西搬下来,放在了棚户里的稻草铺就的床上。然后李财在棚户里寻了一把镰刀,拿着出了棚户,在周围用镰刀割了一些干草抱到了棚户里,充当杀马特黑马的草料,如此抱了三次。

棚户里生活用具还算齐全,有一口吊环铁锅还有柴米油盐,李财也就暂时借用了下,从外面捡了些木柴和干草,又拿着铁锅去屋后不远处的小溪,用石块砸开一处冰,用溪水清洗了下铁锅,然后盛了一铁锅冰凉的溪水端着进了棚户。

下米,生火,做饭,烤饼。

香喷喷的小米粥,就着陈氏腌制的黄瓜小菜,在奔波一日后,简直是享受。吃饱喝足后,将剩余的小米粥倒进一个盆里,然后端到了杀马特黑马跟前,让它也喝些热水。

之后,李财将床铺又收拾了一下,又铺盖了厚厚的稻草,然后将自己携带的被褥铺在稻草上,之后将棚户门从里面关上门栓。

奔波了一天了,虽说是骑马,但也累的很,幸亏陈氏给马鞍做了兔毛铺垫,才不至于磨腿。

不过累归累,李财也没有立马休息,而是和往常一样,准备看一会书再睡觉。

在棚户里生了一堆火,将木柴粗的细的夹杂着放进去,火苗烧的旺旺的,既照明又保暖。

李财坐在火堆前,手持一卷书册,借着火光津津有味看了起来。柴火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暖暖的温度袭来,让李财不觉的舒服的哼了一声,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看书。

加了两次柴后,李财就收了书卷,准备休息,将火堆附近的稻草移的远远的,木柴也是移开远远的,将安全隐患消除,才上了床。

躺在床上,正好对着窗户,可以将窗外一览无余。

乌云蔽月,人迹踪绝,说不出如此寂寞。

第二日清晨,天色未明,李财就从睡梦中醒来了。昨晚梦到李妙锦给自己做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醒来意识到自己在这个人迹踪绝的荒野,落差之大,寂寞如斯。

昨夜的柴火已经熄灭,北风呼啸,棚户内风都在回荡,让李财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寒颤,急忙穿好衣服下床,将被褥等收拾起来。

唯一的同伴杀马特黑马一晚上造了一堆粪便,还用一脸无辜的杀马特马脸瞅着李财,尼玛,长的跟越南超人气天团似的还卖萌

清早的第一件事由练字改成了铲屎君日常,之后才是烧水洗漱,然后练了一会字。

天色阴灰一片,没有日出,一直到吃过早饭,能见度才渐渐高了。

李财穿着厚厚的皮衣,带着皮帽,踩着皮靴,坐在杀马特黑马背上,手持一卷书册,边骑马边看。因为只有这一条山路,也不怕走错路,所以就由着杀马特黑马信马游缰了,朱平安偶尔抬头看一下方向,确认方向无误后再继续看书。

这一处应该是大别山的南鏖余脉,群山起伏,走了许久也一直没有看到人家。

又走了大约一里多的山路,李财看书时忽然觉的手指一凉,抬头便看到飘飘洒洒的小雪粒落了下来。

匆匆地,小雪花变大了,变厚了,密密麻麻的。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飞落下来,好像无数扯碎了的棉花球从天空翻腾而下。

顷刻间,山间小路便是一片雪白,杀马特黑马走在山路上时,朱平安都听到了咯吱咯吱的响声。

于是。李财将手中的书册放入斜挎的书包里,双手持着马缰绳,让杀马特黑马放缓速度,宁可慢一点,稳一点。也不要仓促出了事故。

雪越下越大,四周一片纯白。

李财骑着杀马特黑马走在山间小路上,看北风吹着雪花做各种轨迹,当顺着山路拐过一个弯后,李财看到了一只灰不溜秋,狗毛脏兮兮的长毛狗站在了山路中央。

这儿竟然有狗?似乎还是条老狗。

有狗就意味着有人家啊。

李财看了一眼。忽然有些高兴,这在荒野中走了多半天了,终于要见到人了。

不过好狗不挡道,这条老狗怎么站在路中间呢,还直勾勾的看着杀马特黑马和自己。这狗眼神还蛮明亮的哈,琥珀色。

杀马特黑马看到前方拦路的老狗,顿住了脚步,钉着马蹄铁的马蹄不住的敲击着雪地,鼻息发出哼哼的声音。

搞毛啊,怎么不走了这货?李财拉了拉马缰绳,但是杀马特黑马还来脾气了,怎么也不肯往前走。那副杀马特马脸还哼哼的盯着前方的老狗。

李财准备下马看看这杀马特黑马为啥不走了,正准备下马的时候,李财余光又瞥见了前方的老狗。

嗯。这老狗虽说老了些,但是狗眼还挺亮的,灰溜溜的,青背黄肚皮,还拖着条尾巴,蓬松松的。

等等

拖着尾巴?

李财停住动作。仔细的又看了眼前方的老狗,然后。飘雪的寒冬时节,李财额头却出了汗。

那条老狗很从容的站在前面。尾巴还动了动,琥珀色的眼睛直直的盯着自己和杀马特黑马。

“嗥”

老狗心闲气定调匀气息,扯着嗓子拉着长声拐着弯儿的叫了起来,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渗得慌。

这尼玛那是条老狗啊,分明是条老狼。

遇到狼怎么办?

以前李财曾经问过内蒙的一个同学这个问题,然后这个同学是这么说的:

当你孤身遭遇野狼的话,不要转头逃跑,人类永远没法和狼比速度。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原地不动,与狼的目光正面接触,死死盯住,不要移开,能坚持多久就坚持多久。

这样就可以了吗?

那同学闻言,咧开了嘴巴:嗯,这样会死的比较有尊严一点。

虽说那同学玩笑居多,不过还是有一点可取的地方,那就是不要转身跑,自己骑着马也不行,也跑不过狼的速度。

遇狼相遇的时候,不要撒腿跑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狼有可能会认为是猎物要逃跑,或者是要发起攻击,它要反击。与狼对峙的时候,最好要缓慢撤退,尤其是对人比较多的地方撤退,一般狼都害怕人群,没有十足的把握,它不会贸然对人发起攻击。

当然此时是不行的,这是荒山野岭,只有自己一个人,无处可退。

不过,虽然李财流了冷汗,但是却没有惊慌失措。一边镇定自若的遇狼对视着,一边思索着应对之策。

狼怕火,可以用火驱赶。

李财想到了这个方法,自己随身携带有火折子,火镰和火石在包袱里也有一套,随便拿件旧衣服用火折子点着应该就可以将狼驱赶跑,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因为李财的镇定对视,以及身下杀马特黑马用蹄子敲击地面的声音,让对面的老狼略有顾虑,并没有第一时间攻击。

这条老狼原本是深山里狼群的头狼,因为年老体衰,在半年前被一条年轻的狼击败,从头狼变成了被狼群驱逐的老狼,已经流浪半年了,因为年老捕猎能力大不如前,饥一顿饱一顿的,不知怎么的就流浪到了山外围,已经饥饿了数日了。现在又下了大雪,经验告诉它,未来好长时间狩猎会更难了。

所以,尽管顾虑,但是饥饿迫使老狼仍旧没有放弃,琥珀色的眸子在寻找着适当的攻击时间。

李财一边和老狼对视,一边慢慢的伸手到马鞍上的暗扣哪里,单手摸索开绳套,将叔父送给自己防身的匕首慢慢扣在袖子里,手握着匕首,李财更是冷静了不少。

毕竟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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