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路上白捡个傻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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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不错。很适合喝酒吹牛晒太阳。
虚无名煮了一大锅番薯和玉米,几个小乞丐一拥而上,瞬间抢了个精光,一边吃还一边问虚无名:“后山的番薯地真是你种的?”
“怎么着?你们不信?”虚无名灌了一口酒,往墙上一靠,浑身懒洋洋的。
他这小破庙,四下漏风的,阳光从外面照进来,特别特别舒坦。
正所谓——
人间一壶酒,快乐似神仙!
“你那么懒,平时也不见你动一下腿,你能去种地?”
一听这话,这人不乐意了。
他把酒壶往地上一放,眯着眼睛,摆出一副特别高深的模样,“哎,我说,你们也给我留一个。”
旁边的小家伙把手里啃了一半的玉米递给他,他也不嫌弃,接过来啃了一口,伸手抹了一下嘴,笑眯眯地说道:“说了你们也不信,想当年,道士我徒手就能打死一条龙,我可给你们说,那可不是一般的龙,它要是捋直了比这山还长,就那双眼睛大得吓死你们,好家伙,呼风唤雨的,死在它手里的人还有妖精多的数不清。”
见这几个小家伙似乎听得意犹未尽,虚无名也来了精神,三口两口地把玉米啃完,随手扔到一边,使劲搓了搓手,接着说道:“你们说,老虎厉害吧,豹子厉害吧,在它眼里,那就不够塞牙缝的。”
“瞎说,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龙。”一个叫二顶的孩子问。
“再说了,我们又没见过龙。”
“就是就是,你又吹牛。”
“哎呀呀,你们还别不信。”虚无名特别地不乐意,“老子打过的虎比你们的年龄加起来都多,就那条龙,爷也是分分钟给灭了。”
“不信,你们问不行。”
这个也不知害臊的人回过头唤了声他家大白狗。
不行抬头瞅了他一眼,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回应了。
不一会儿,虚无名的酒壶也空了,几个小家伙也吃饱了,一个个的拍着小肚皮在地上哼哼。
这时,不行突然站起身来,警惕地看着门外,眼神里不再是一副永远都睡不醒的样子,那一瞬间的精光闪现,哪里还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大狗子,此时居然有了一抹凶猛凛冽的气势。
不过这些,小乞丐们没在意,他们眼里,不行就是一个大白狗,又懒又胖,比他们以前见过最大的狗还要大上几倍。
“好了好了,你们几个快点回去,晚了,你们的地方就要被二蹦子几个给抢了。”
小家伙们嘻嘻哈哈又闹腾了一阵,才散去。
虚无名将酒壶挂在腰上,伸了个懒腰,终于站了起来,他溜溜达达地走过去,拍了拍不行的脑袋轻声说道:“走吧,不行,我们瞧瞧去。”
破庙距离后山有很长的一段,不行出了门直接窜了老远,一眨眼功夫就看不到影了。
后面,虚无名穿着他那个破得不成样子的袍子,迈着两条细长腿,不紧不慢地走着,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抄了条近路,不行到的时候,他早已经在番薯地里杵着了。
不行也不觉意外,抖了抖身上的毛,慢悠悠地踱到虚无名跟前。
番薯地大概五六亩的样子,看起来被打理得井井有条,偶尔跑过来几个老鼠,却也不怕人,有胆大的,甚至跑到虚无名身边,叽叽叽叽地叫着。
果然是一派“祥和”!
虚无名此刻正蹲在地里,神情一扫吹牛时的不正经,他看着地上躺着的人,皱了皱眉头,嘴里飘过了几个字——“可惜这个包子了,你倒是吃完了再晕也行啊。”
不行在一旁可没那么淡定,它身上的白毛全部炸开了,喉咙里不住地发着威。
看虚无名磨磨蹭蹭不想起身,似乎还在为这人手里的半个包子打抱不平,不行有些烦躁,它拱了拱虚无名的肩膀,算是把他从感叹、可惜、浪费等等等等,各种乱七八糟的情绪中拉了回来。
“好了好了,不行,我这不就是多看两眼吗。”虚无名直起腰来,一把拎起包子的主人。
“走吧,遇到我算你走运。”
直到他们走远了,番薯地又恢复了平静,虚无名刚刚蹲过之处,时空似乎突然扭曲了一下,竟凭空出现了一个身影,在硕大的斗笠下,一团黑色雾气如同漩涡一样覆盖在脸上,五官处尽是虚无,黑色长袍从头到脚将这人裹得严严实实,只一只惨白的手从袖口露出,手背上,一条蛇形花纹极其明显诡异。
“真的是你吗?”
“虚无名!”
包子的主人,哦,对了,就是之前那个偷人家包子一溜烟能跑半拉地的小子,此时正老老实实地任由人拎着脖子,动也不动,按说这小子也就十岁上下的模样,体重少说也得几十来斤,虚无名拎着他跟拎小鸡崽儿似的,丝毫不费力气。
他就这么大剌剌地往前走,不行身上的毛可一点没松下来,像根根钢刺一样,直挺挺地站着,有理由相信,谁要是作死摸上一把,那铁定会被扎成无数的血窟窿。
虚无名回头瞅了它一眼,愣了下神,眼睛里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仿佛是久远的亘古定格在这时空的瞬间。
苍凉而悲情。
半晌。
他叹了口气,随即又换上那个嘻皮笑脸的模样,咧着一口大白牙,凑近不行面前,伸手抚了它一把后背,居然让那一身的钢刺慢慢平复下来。
不行低声呜了一声,将脑袋往他额头蹭了蹭,原本紧绷的身体终于放松下来。
虚无名拍了拍它的脑袋,说道:“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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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庙的门久经失修,估计,门的生死也就是一场大雨的距离了。
进了庙,虚无名呼啦一下把这熊孩子扔在床上,说是床,其实就是几个木板搭成的窝,别看虚无名穿得破破烂烂,不修边幅,可这睡觉的窝倒是整齐干净,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虚老道的三大爱好,喝酒睡觉晒太阳。
用他的话说,就是可以三天不吃饭,不能一顿没有酒。屋子可以养老鼠,可睡觉的窝必须干净。
小乞丐们笑话说他这就是穷讲究,他才懒得理,依然我行我素地每天睡到日上三竿,醒了先找酒,也不知道从哪顺来的袍子,又脏又破,他就这么每日宝贝似得穿在身上,日子过得到也滋润惬意。
熊孩子的脸色非常难看,灰白一片,身上露出来的地方全是一道道歪歪扭扭的血丝,拳头紧紧地攥着,看上去是有出气没进气的。
刚刚的酒壶空了,虚无名不知道从哪又捞出个酒壶,嗞,又是一大口。
完了又煞有其事地回味了下酒的滋味,也不管自己捡来的人是死是活,眯着眼睛摇头晃脑穷讲究了半天,他才算终于非常有良心地想起那个熊孩子了。
虚无名把酒往桌上一放,慢吞吞地走到床边,此时的熊孩子基本上是没呼吸了,灰白的脸上血色近乎褪尽,只浑身的血管凸起,较之前变粗了许多。
虚无名这才幽幽地嘀咕一句:“你倒是沉得住气。”
话音刚落,只见他伸出手指,往熊孩子额头间那么轻轻一划拉,一股红色的烟雾慢慢地飘出来,但是,下一秒,烟雾好像突然有了生命一般,拼了命地往回缩,试图再次钻进去。
说时迟那时快!
虚无名一把抓住那股烟雾,轻渺渺的雾气在他手里竟然毫无反抗的余地,疯了一样死命挣扎,却根本无济于事,就这样,半截未出,半截被人拽着,尴尬得不行。
“想回去?”虚无名眯着眼睛,飘了一句:“也不打听打听爷是干嘛的。”
烟雾似乎一愣,竟也忘了挣扎,虚无名看它放弃抵抗了,便也不再啰嗦,一抬手,只见一个虚影硬生生地被他从熊孩子的额头拽出来。
“啊——”
一个痛苦的惨叫从虚影身上发出,这一下,把不行吵得烦躁得很,它噌地一下窜到虚无名跟前,一条大尾巴高高地竖着,死死盯着虚影,让它根本没有逃走的机会。
虚影落地的一瞬间,熊孩子身上爆起的血管倏地不见了,虚无名拿着一把小刀,犹豫了一秒,便在这孩子手上划了一下,又眼疾手快地把滴下来的血珠一点没浪费的一股脑抹在刚才被他划破的额间,只这一下,那口子便以惊人的速度愈合。
不一会儿,熊孩子的脸色终于恢复如常,红扑扑得倒也挺漂亮。
虚无名给他盖了个毯子,看着他呼吸逐渐均匀平稳,便转身走到桌子旁,拿起酒壶,又是一口,这才舒坦地呼出一口气。
“你是谁?”虚影在不行的威吓下,一动也不敢动,又见这个把它拽出来的人根本没有搭理它的意思,无奈,它只能先开口问道。
“我是谁?咦?”虚无名好像非常认真地沉思了一会儿,“上次是谁也这么问我来着,太久了,不记得了。”
他索性也不纠结,往椅子上一坐,撑着个腮帮子瞄了虚影一眼,好像觉得挺碍眼,便随便挥了下手,只见原本没有实体的雾气,渐渐地露出本相,一身大红色的喜服下,竟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子。
女子眼泪婆娑地垂着头,真是我见犹怜,让他这个活了那么久的老家伙也实在是不忍叱责。
看女子半天不作声,虚无名反倒乐了。
“哎,我说,你别光站着呐,好歹说几句话吧。”
女子闻言,明显地愣了一下,随即又泪眼汪汪地看着虚无名,就是一句话不说。
这把虚无名给郁闷的,怎么越看越觉得自己不像个好人,在这不要脸地欺负人家一个弱女子。
他十分无奈地叹了口气,又道:“刚刚你不是挺硬气么?怎么的,这会儿给我装可怜来了?”
此话一出,这女子浑身抖得跟筛子似的,更是一动也不敢动,一双纤细的手指不停地绞着自个儿衣角,挺漂亮的喜服让她给折磨得皱巴了一片。
这个男人看起来邋里邋遢,不太正经,可他身上有一股子奇特的气息让女子莫名觉得害怕。
虚无名耐着性子又等了一会,看她还是装哑巴,索性,他二郎腿一翘,自顾自的喝起酒来,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他也不理睬女子,双方就这么诡异的僵持着。
不行可不乐意了,它可没虚无名这耐性,这半天功夫,它早就不耐烦了,见这酒鬼好死不死地没下文了,它腾地一下站起来,冲着女子一声怒吼,这声响听起来不大,却震得屋子噼里啪啦地掉墙皮。
虚无名没料到这招,慌忙护住手里的酒壶,哭笑不得地说:“不至于,不至于,这就是个生魂,犯不上拿我这房子和酒壶出气。”
话音一落,只见女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浑身哆嗦的,连自诩铁石心肠的虚无名看了都有些于心不忍,“说吧,为何冲撞活人?今天若不是遇到我,这小家伙就被你害死了。”
“我。。。我。。。”女子终于是扛不住了,刚才这大狗嗷那一嗓子,差点把她仅剩的一缕精魂给吹散了。
那可是灰飞烟灭,永不超生的下场…
无奈之下,女子抬起一张精致的脸蛋,若不是脚下没有影子,任谁看,这都是一个美艳动人的新嫁娘。
女子名唤莺娘,沧州人士,父母双亡,自幼被叔叔婶婶卖到醉花楼为生,长大后,因模样极其俊俏,身段又是婀娜妩媚,一双灵秀的眸子,无论谁瞧上一眼,便觉浑身瘫软酥麻,魂魄也就飞得差不多了,加上又弹得一手好琴,这城里城外慕名而来的文人浪客接踵而至,让莺娘一时名气大震。
老板娘为了让醉花楼成为全国第一的青楼,便在莺娘十八岁的时候举办了一场名为“占花魁”的活动。
顾名思义,便是由醉花楼的姑娘们举行一场比赛,拿出看家本领来争夺花魁,夺得桂冠者将作为头牌美人在醉花楼歌舞三天,而到场的各位公子少爷,文人浪者,不分贵贱出身,若获得花魁的青睐,便可以独占这个最美的女人初夜。
太美的东西是让人艳羡和追逐的,可是,在很多时候,美丽也会变成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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